我的位置:首页 > 法规解读 >

肖像权的合理使用探析 ——兼论人格权编下的侵权认定标准

2025-01-09
来源: 米西婚姻法

肖像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进行制作、使用并排斥他人侵害的权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肖像的使用日益广泛,不仅在个人身份识别、新闻报道等领域有重要作用,也在商业广告、艺术创作等方面有着重要价值。然而,肖像权的行使与保护并非绝对,为了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目的,有时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肖像权的行使。本文旨在探讨肖像权的合理使用及其侵权认定的标准,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和相关案例进行分析。

一、肖像权的合理使用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的规定,合理使用肖像是指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等目的而使用他人已经公开的肖像的行为。这些行为虽然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但基于公益或者其他正当目的,法律允许其不经授权而实施。例如,在新闻报道中使用公众人物的照片,或者在文学作品中用虚构的人物形象反映现实生活,都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

1. 个人学习

个人在学习过程中使用他人的肖像,如用于模仿、练习绘画或摄影技巧等,通常是为了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并不具有营利性,因此可以被认定为合理使用。

2. 艺术欣赏

艺术家在进行创作时,可能会将他人的肖像作为素材进行加工处理。只要不侵犯肖像权人的合法权益,且作品的展示和使用符合艺术的审美需求和社会公序良俗,这种行为也可以被认为是合理的。

3. 课堂教学

教师在课堂上为了说明某种面部特征或者进行医学教学时使用学生的照片,如果事先得到了学生家长的同意,且使用方式适当,也属于合理使用。

4. 科学研究

在科学实验、学术研究中使用他人的肖像资料,比如人脸表情的研究,如果出于科学的严谨性和客观性,且遵循了相应的伦理规范,可以认为是合理使用。

二、肖像权侵权认定的标准

尽管法律规定了肖像权的合理使用情形,但在实践中,如何界定“合理”仍然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构成肖像权侵权需满足以下要件:

1. 未经权利人同意

一般情况下,使用他人的肖像应当取得肖像权人的同意,否则可能构成侵权。但是,在合理使用的情形下,即使未获得同意,也不视为侵权。

2. 以营利为目的

如果使用他人的肖像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如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名人肖像,则需要得到肖像权人的许可,否则可能构成侵权。

3. 造成权利人损害

使用他人肖像导致肖像权人名誉受损、精神痛苦或其他经济损失,也是判断是否构成侵权的重要因素。

4. 缺乏正当理由

即使在非营利的情况下使用他人肖像,但如果缺乏合理的依据,如未经授权的艺术创作、恶意丑化或诋毁他人形象等,也可能被认定为侵权。

三、相关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大学教授在其论文中使用了多名学生的照片,这些学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成为了研究对象。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教授是在进行科学研究,但其使用学生照片并未经过学生本人同意,而且也没有明确的正当理由。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最终目的是为了学术研究,但由于没有尊重学生的肖像权,其行为仍有可能被视为侵权。

案例二:某知名画家以其妻子为原型创作了一幅画作并在展览会上展出。

这个案例涉及到肖像权合理使用中的艺术欣赏部分。画家将其妻子的肖像用作创作的灵感来源,这是一种典型的艺术创作行为。然而,由于夫妻之间存在着特定的关系,这种情况较为特殊,不能简单地套用一般的肖像权规则。如果这幅画作的展出经过了妻子的同意,那么它就是合理使用;如果没有经过同意,那么就可能构成了对妻子肖像权的侵犯。

四、结语

肖像权的合理使用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使用他人肖像时,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权益,确保使用目的的正当性和方式的合法性。同时,司法机关在认定侵权与否时,也需要综合考量具体情境,平衡好肖像权人的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冲突。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和肖像权不受非法侵犯。

友情链接: